×

一条“赌约帖”换来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公教育、共进股份接连遭殃

来源:CFN   2026年07月11日 09时35分

2020-8-29-北京金融街-证监会-4.jpg



文 | CFN 金捷  版权图片 | 微摄


2026年7月2日,一个叫“南京路宝宝总”的网民在股票社群里发了一条帖子。

7月6日,中公教育一字涨停,股价收报2.09元,单日涨幅10%。深交所当天就发了通报,说中公教育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7月7日,证监会宣布对“南京路宝宝总”——真名安某——立案调查

7月10日,又一个叫乔某的网民因为类似操作被深圳证监局立案调查

从发帖到立案,安某用了5天,乔某只用了4天。

发一条帖子,成本几乎为零。换来的是什么?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四个人和一条帖:中公教育的“一字涨停”是怎么来的

7月2日,安某在股民社区发了一条关于中公教育的帖子

帖子里写了什么?证监会没说细节,但说了定性——“编造传播涉及上市公司中公教育的虚假误导性信息”。内容迅速扩散,大量截图在各类股票社群转发传播。到7月5日,多款股票App的人气榜单里,中公教育热度排名第一

7月6日,中公教育开盘一字涨停,收报2.09元,总市值128.9亿元

但这家公司的基本面是什么样的?

2026年一季度末,中公教育资产负债率高达85.88%,账面货币资金只有1.0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高达7.9亿元。2025年归母净利润从1.84亿元降到0.49亿元,同比下滑73.3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约7.85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一家负债率86%、账上现金刚过1亿、控股股东股份全部被冻结的公司——因为一条帖子,涨停了。

当天午后,中公教育紧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当天晚上,深交所通报,密切监控该股交易情况,对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对相关投资者采取了暂停交易等监管措施

7月7日,证监会决定对安某立案调查。7月8日,中公教育股价低开,一度跌超9%。截至收盘,股价报2.04元,下跌9.73%,市值125.8亿元

两天时间,一个涨停,一个接近跌停。一条帖子,折腾了128亿市值的公司,折腾了持有这只股票的几十万投资者。

四天后的“复制粘贴”:共进股份和乔某

安某被立案的消息还没凉,乔某就来了。

7月6日,乔某涉嫌编造传播涉及上市公司共进股份的虚假误导性信息。这次是“立帖为证”的风格——有报道称之为“赌约帖”

共进股份的股价立刻有了反应。7月6日、7月7日、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换手率分别是9.13%、12.09%、13.66%,三天累计换手率34.88%。7月8日收盘,股价报14.44元

市场在炒什么?共进股份公告说得很清楚——“关注到近日数据中心交换机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网通及数通业务为主,“数通业务中应用于数据中心的高速率交换机尤其是400G、800G交换机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短期业绩影响有限”

一条帖子把一个“业务占比小、短期影响有限”的概念炒成了三个交易日涨20%的热点。

7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乔某立案调查。从安某7月7日被立案到乔某7月10日被立案,中间隔了三天——“三天两立案”

证监会通报里的措辞几乎一模一样:“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破坏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这四个字,以前不常见

注意一下“破坏公序良俗”这个表述。

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在类似通报中罕见提及这一表述。这不是随口一说。《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第四款同时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这一条的后果是什么?《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就算你发一条帖子一分钱没赚,罚你20万也是合法的。

这不是理论上的威慑。今年5月,北京证监局对冯朋朋、班可可两人作出行政处罚。两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编造传播涉及上市公司芯片订单的虚假信息。违法所得多少?加起来不到300元。罚了多少?冯朋朋20万,班可可25万,合计45万

获利300元,罚款45万。现在安某和乔某面临的不再是罚款——是立案调查。下一步是什么?证监会说得很明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从“小作文”到“赌约帖”:监管的逻辑在升级

这几件事串起来看,能发现一条清晰的升级线。

2025年,有人在网上编造信息,证监会的反应是罚款——20万、25万、80万。2026年5月,冯朋朋和班可可被罚了45万,违法所得不到300元。那时候还是行政处罚。

到了2026年7月,安某和乔某直接面临的是立案调查。从行政处罚到立案调查,不是一个量级的事。行政处罚是“你违规了,罚你钱”;立案调查是“你可能犯罪了,我们要查你”。

证监会在这两次通报里都加了一句话:“网络绝非法外之地”。这句话不是新造的——以前也说过——但连着两起案件、四天之内说两遍,分量不一样。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对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误导性信息行为“严密盯防、快速反应、严肃查处”。注意这三个词:严密盯防、快速反应、严肃查处。安某从发帖到立案用了5天,乔某用了4天——“快速反应”不是说说而已。

谁在为这些帖子买单?

这些“赌约帖”的受害者是谁?

不是发帖的人——他们最多被罚点钱,严重的被立案。不是上市公司——虽然股价被折腾了一下,但公司基本面没变。

是那些看了帖子冲进去买股票的散户。

中公教育7月6日涨停,追进去的人7月8日就面对9%的跌幅。共进股份连续三天换手率超过30%——有人在买,有人在卖,谁赚谁亏,账不难算。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四款写得清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是,等监管查完、罚完、判完,那些亏了钱的散户能不能拿回自己的钱?大概率不能。

发帖的人赚的是流量和关注,亏钱的是真金白银买股票的人。这个账,监管算得过来,但散户不一定算得过来。

帖子可以删,账户删不掉

安某的帖子应该已经删了。乔某的应该也删了。

但中公教育和共进股份的股价异动记录删不掉,深交所和上交所的交易数据删不掉,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也删不掉。

发一条帖子用不了五分钟。但立案调查之后,调查、取证、处罚、可能的诉讼——这个过程可能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帖子的发布时间是2026年7月,但它的法律后果会延续到2027年、2028年。

证监会在这两次通报里反复强调了一句话:“编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是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历来是证监会打击重点”

“历来”这个词用得有意思。意思是:这不是什么新规矩,是一直在管的事,只是现在管得更快、更狠了。

安某和乔某不是第一批,也不会是最后一批。但他们的案例会成为后来者的“教材”——发一条帖子之前,最好先想想:这条帖子值不值20万罚款,值不值一次立案调查,值不值被移送公安机关。

帖子可以删。但记录删不掉,责任也删不掉。


相关资讯

友情链接

一条“赌约帖”换来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公教育、共进股份接连遭殃

来源:CFN   2026年07月11日 09时35分

2020-8-29-北京金融街-证监会-4.jpg



文 | CFN 金捷  版权图片 | 微摄


2026年7月2日,一个叫“南京路宝宝总”的网民在股票社群里发了一条帖子。

7月6日,中公教育一字涨停,股价收报2.09元,单日涨幅10%。深交所当天就发了通报,说中公教育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

7月7日,证监会宣布对“南京路宝宝总”——真名安某——立案调查

7月10日,又一个叫乔某的网民因为类似操作被深圳证监局立案调查

从发帖到立案,安某用了5天,乔某只用了4天。

发一条帖子,成本几乎为零。换来的是什么?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四个人和一条帖:中公教育的“一字涨停”是怎么来的

7月2日,安某在股民社区发了一条关于中公教育的帖子

帖子里写了什么?证监会没说细节,但说了定性——“编造传播涉及上市公司中公教育的虚假误导性信息”。内容迅速扩散,大量截图在各类股票社群转发传播。到7月5日,多款股票App的人气榜单里,中公教育热度排名第一

7月6日,中公教育开盘一字涨停,收报2.09元,总市值128.9亿元

但这家公司的基本面是什么样的?

2026年一季度末,中公教育资产负债率高达85.88%,账面货币资金只有1.0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高达7.9亿元。2025年归母净利润从1.84亿元降到0.49亿元,同比下滑73.3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股份约7.85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0%

一家负债率86%、账上现金刚过1亿、控股股东股份全部被冻结的公司——因为一条帖子,涨停了。

当天午后,中公教育紧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当天晚上,深交所通报,密切监控该股交易情况,对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对相关投资者采取了暂停交易等监管措施

7月7日,证监会决定对安某立案调查。7月8日,中公教育股价低开,一度跌超9%。截至收盘,股价报2.04元,下跌9.73%,市值125.8亿元

两天时间,一个涨停,一个接近跌停。一条帖子,折腾了128亿市值的公司,折腾了持有这只股票的几十万投资者。

四天后的“复制粘贴”:共进股份和乔某

安某被立案的消息还没凉,乔某就来了。

7月6日,乔某涉嫌编造传播涉及上市公司共进股份的虚假误导性信息。这次是“立帖为证”的风格——有报道称之为“赌约帖”

共进股份的股价立刻有了反应。7月6日、7月7日、7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换手率分别是9.13%、12.09%、13.66%,三天累计换手率34.88%。7月8日收盘,股价报14.44元

市场在炒什么?共进股份公告说得很清楚——“关注到近日数据中心交换机概念受市场关注度较高”。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网通及数通业务为主,“数通业务中应用于数据中心的高速率交换机尤其是400G、800G交换机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短期业绩影响有限”

一条帖子把一个“业务占比小、短期影响有限”的概念炒成了三个交易日涨20%的热点。

7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乔某立案调查。从安某7月7日被立案到乔某7月10日被立案,中间隔了三天——“三天两立案”

证监会通报里的措辞几乎一模一样:“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破坏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这四个字,以前不常见

注意一下“破坏公序良俗”这个表述。

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在类似通报中罕见提及这一表述。这不是随口一说。《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第四款同时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这一条的后果是什么?《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就算你发一条帖子一分钱没赚,罚你20万也是合法的。

这不是理论上的威慑。今年5月,北京证监局对冯朋朋、班可可两人作出行政处罚。两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编造传播涉及上市公司芯片订单的虚假信息。违法所得多少?加起来不到300元。罚了多少?冯朋朋20万,班可可25万,合计45万

获利300元,罚款45万。现在安某和乔某面临的不再是罚款——是立案调查。下一步是什么?证监会说得很明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从“小作文”到“赌约帖”:监管的逻辑在升级

这几件事串起来看,能发现一条清晰的升级线。

2025年,有人在网上编造信息,证监会的反应是罚款——20万、25万、80万。2026年5月,冯朋朋和班可可被罚了45万,违法所得不到300元。那时候还是行政处罚。

到了2026年7月,安某和乔某直接面临的是立案调查。从行政处罚到立案调查,不是一个量级的事。行政处罚是“你违规了,罚你钱”;立案调查是“你可能犯罪了,我们要查你”。

证监会在这两次通报里都加了一句话:“网络绝非法外之地”。这句话不是新造的——以前也说过——但连着两起案件、四天之内说两遍,分量不一样。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对编造传播证券期货虚假误导性信息行为“严密盯防、快速反应、严肃查处”。注意这三个词:严密盯防、快速反应、严肃查处。安某从发帖到立案用了5天,乔某用了4天——“快速反应”不是说说而已。

谁在为这些帖子买单?

这些“赌约帖”的受害者是谁?

不是发帖的人——他们最多被罚点钱,严重的被立案。不是上市公司——虽然股价被折腾了一下,但公司基本面没变。

是那些看了帖子冲进去买股票的散户。

中公教育7月6日涨停,追进去的人7月8日就面对9%的跌幅。共进股份连续三天换手率超过30%——有人在买,有人在卖,谁赚谁亏,账不难算。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四款写得清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是,等监管查完、罚完、判完,那些亏了钱的散户能不能拿回自己的钱?大概率不能。

发帖的人赚的是流量和关注,亏钱的是真金白银买股票的人。这个账,监管算得过来,但散户不一定算得过来。

帖子可以删,账户删不掉

安某的帖子应该已经删了。乔某的应该也删了。

但中公教育和共进股份的股价异动记录删不掉,深交所和上交所的交易数据删不掉,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也删不掉。

发一条帖子用不了五分钟。但立案调查之后,调查、取证、处罚、可能的诉讼——这个过程可能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帖子的发布时间是2026年7月,但它的法律后果会延续到2027年、2028年。

证监会在这两次通报里反复强调了一句话:“编造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是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历来是证监会打击重点”

“历来”这个词用得有意思。意思是:这不是什么新规矩,是一直在管的事,只是现在管得更快、更狠了。

安某和乔某不是第一批,也不会是最后一批。但他们的案例会成为后来者的“教材”——发一条帖子之前,最好先想想:这条帖子值不值20万罚款,值不值一次立案调查,值不值被移送公安机关。

帖子可以删。但记录删不掉,责任也删不掉。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