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保险业迎重磅新规:终身禁业、骗贷、非法集资——11种行为直接上黑名单
来源:中国金融网 大河 2026年07月10日 22时30分

文 | CFN 大河 版权图片 | 微摄
2026年7月10日,北京。
你打开手机,刷到一条新闻: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10月1日起施行。你往下翻了翻,看到几个关键词:终身禁业、吊销牌照、骗贷、非法集资——统统上黑名单。
你心里咯噔了一下。不是因为害怕——你可能根本不在这11种行为的射程之内。但你知道,金融这个行业,水有多深。
139人,一场没有回头路的“毕业典礼”
先讲个数字:139。
这是截至2025年11月25日,被金融监管部门处以终身禁业的从业者总数。银行业91人,保险业48人。他们当中,有人曾是国有大行的高管,有人是农商行的信贷员,有人是保险公司的董事长。
再讲几个名字。
李飞,华夏人寿原董事长。彭晓东,华夏人寿原董秘。2025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两人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同一张罚单上,还有23名责任人被罚,赵子良、洪军被禁业10年,于振亭被禁业8年,贾春伟被禁业5年。罚款加起来232万元。
这不是孤例。2025年6月,天安财险和天安人寿同日被吊销业务许可证——在中国保险业历史上,两家险企同日被吊销许可证,极为少见。两家机构合计19名责任人被处以禁业3年、5年、10年乃至终身的梯次处罚,28名责任人被罚款合计352万元。其中,7人被终身禁业。
你说这些人是“老赖”吗?不是。他们是被监管定性为“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人。
而新规的核心逻辑很简单:这些人,以及类似的行为,今后将不再只是一张罚单的事——他们会被列入一个全国性的“黑名单”,贷款受限、展业受限、行政许可受限、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都要被“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三类情形、11种行为:你到底在不在射程之内?
新规把列入黑名单的情形分成三类。
第一类,最直白——三种行政处罚,直接上榜:
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业务许可证;
取消或撤销终身任职资格;
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或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华夏人寿、天安财险、天安人寿——这三家已经被吊销了业务许可证。李飞、彭晓东、郭予丰、高焕利、奚星华、王浩、王伟、吉喆、张璐——这9个人已经被终身禁业。新规生效后,他们自动进入黑名单。
第二类,更复杂——六种行为,哪怕没被终身禁业,只要被“从重行政处罚”或“限制市场准入、责令转让股权、撤销行政许可”,也要上榜:
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或业务许可证;
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滥用股东权利或不履行股东义务,导致严重损害金融机构、客户或其他股东利益;
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注意第三条和第五条——骗贷、非法集资。这两个词,在过去几年里,毁掉了多少家庭的钱袋子,不用我多说。
第三类,最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行政决定,被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
说白了:监管罚了你,你有钱不交,法院强制执行——你也上榜。
5096张罚单,13.49亿元:监管正在“算总账”
你可能会问:以前没有黑名单的时候,这些人不也被罚了吗?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以前是“罚了就算”,现在是“罚了还要公示、共享、限制”。
2026年上半年,金融机构累计被开出5096张罚单,罚没金额约13.49亿元。其中,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出的罚单就有679张,罚没金额约1.19亿元。
二季度的数据更扎心: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总局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共开出罚单415张,处罚金额3.95亿元,涉及260家法人机构。与2025年同期相比,罚单数量增加48.75%,罚款金额上涨139.39%。
罚单数量涨了将近一半,罚款金额翻了1.4倍。
这不是监管在“抽风”。这是在算总账。
而新规的逻辑是:算完账之后,还要把账本公示出来,让所有人看到——你上了黑名单,贷款机构能看到,招投标单位能看到,行政许可审批部门也能看到。
“上了黑名单还有救吗?”——新规给了你一条活路
不是所有上黑名单的人都得“终身监禁”。
新规给了两条出路。
第一条,自动移出。 被列入名单之日起满三年,作出列入决定的机构在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
第二条,提前移出——也就是“信用修复”。 被列入名单满一年,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已经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没有再出现列入名单的情形。你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机构申请提前移出。
但别高兴太早。申请提前移出,要提交书面材料,机构要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决定是否准予。而且——如果你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节严重的,撤销提前移出决定,恢复列入状态,移出名单所需期间重新起算。
说白了:想出来,可以。但别耍花样。
金融业的“查户口”时代
你可能会觉得,这不就是个“黑名单”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但你想想:一个被吊销了许可证的保险公司,它的高管被终身禁业了,它的股东被列入黑名单了——然后呢?
然后,这家公司的牌照没了,价值归零。它的股东想再搞一家金融机构?新规说:不行,你上了黑名单,行政许可审批要把你“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它的高管想去别的金融机构再就业?新规说:金融机构可以查询黑名单信息,在投融资、授信、贷款、保险等业务中参考使用。
这不是一张“耻辱榜”。这是一张金融业的“查户口”名单。
过去,金融机构的违规成本是“罚款”——几百万、几千万,对于大机构来说不痛不痒。过去,从业者的违规成本是“换家公司”——大不了换个地方继续干。
现在,违规的成本是:你这个人,在这个行业里,没了。
从“被动合规”到“主动风控”
业内人士把这次新规称为“强监管、防风险”的又一记重拳。
北京商报引用的一位业内人士说得好:对董事长等高管的顶格处罚,能发挥强大的威慑效应,督促行业高管加强合规建设,筑牢内部管理防线,推动行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风控,从事后惩戒转向全链条防控。
翻译成大白话:以前是“出了事再罚”,现在是“你敢干,我就让你在这个行业消失”。
天安财险和天安人寿被处罚的原因是什么?治理报告不真实、部分高管未经许可即履职、利益输送。暴露的是“内部监督缺失、合规意识淡薄、制衡机制形同虚设”。
这些词,放在任何一家金融机构的年度合规报告里,都不陌生。但以前,这些问题是“内部事务”。现在,它们是“黑名单的依据”。
这不是演习
新规10月1日起施行。距离现在,不到三个月。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说,列入名单的行为“均为金融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不纳入”。
意思是:别紧张,普通的小毛病不会上黑名单。
但你也别侥幸——“骗贷”“非法集资”“伪造许可证”“滥用股东权利”——这些词,每一个背后都是真实的案件、真实的受害者、真实的巨额资金损失。
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2万人。同期,起诉非法集资犯罪6000余件。全国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无数个家庭的养老金、买房钱、看病钱。
所以,新规不是用来吓唬人的。它是用来拦住那些想钻空子的人的。
对于绝大多数合规经营的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来说,这条新规不过是一份“别人家的处罚决定”——看看就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
但对于那些还在边缘试探的人——10月1日之后,你每一次的违规操作,都可能不只是罚款那么简单。
你可能失去的,是许可证、是任职资格、是整个职业生涯。
这不是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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