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恒丰银行:捆绑搭售的镰刀,还要挥向多少借款人?
来源:金透社 2026年05月07日 17时07分

金透社 | 蔡垡 版权图片 | 微摄
贷款50万元,提前结清时发现仅保费支出就超过13万元。
这不是都市传说,而是新黄河记者2026年5月初披露的一起真实借贷纠纷。借款人于2021年11月通过第三方渠道申请贷款,恒丰银行作为最终资金方放款50万元,36期分期偿还。第32期提前结清核算时发现,仅担保费(保险费)一项支出就高达13.6万余元,占本金比例超过27%。而这笔保费,流向的是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服务平台——阳光闪贷保。
这并非孤例。在消费保、黑猫投诉等平台上,围绕恒丰银行作为出资方的信贷维权纠纷中,“保证保险与放款强制绑定”已成为借款人反馈的重灾区。有借款人2023年6月通过“阳光闪贷保”借出17万元,每月还款6621元,其中竟包含了1496元保费,截至第30期累计被扣保费4.48万元。有人办理4.6万元车抵贷时被强制捆绑保险,IRR测算的综合年化利率高达18.96%;有人通过“安逸花”申请1.4万元贷款,名义利率仅5.5%,却被要求必须在泰康在线购买保证保险方可下款。这些案件的共同特征是:贷款前端页面仅展示较低贷款利率,高昂的保险费用被隐藏,借款人实质上面临“不买保险则不予放款”的强制选择。
面对质疑,恒丰银行客服的回应口径高度统一——“银行仅负责代扣,保费由保险公司收取”,建议借款人自行联系保险公司协商退费。在“资金方+助贷机构+保险增信”的复杂业务链条中,商业银行作为核心出资方,能否以“代扣通道”为由免除综合成本披露与合作渠道审核责任?这一争议背后,横亘着十个必须回答的灵魂拷问。
一问:贷款50万,保费13万,“增信花”结出了谁的“富贵果”?
保费占本金比例超过27%,这已不是“增信成本”,而是名副其实的“融资屠宰场”。借款人每月还款中包含银行本息和按月划扣的保费,两笔款项由恒丰银行系统统一代扣,资金流向不同却捆绑在同一还款指令之下。恒丰银行提供资金,阳光财险提供增信,借款人承担全部成本。这笔13.6万元的保费,既没有让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增强一分,也没有让贷款资金的安全性提高一度。它唯一的作用,是把一个本可能因风险偏高而被银行拒绝的客户,“包装”成了可以向银行发放贷款的合格借款人。保费流向阳光财险,利息流向恒丰银行,而借款人则背负着远超市场水平的综合融资成本。
恒丰银行作为资金方,在这个闭环中收获了稳定的利息收入和风险转移收益,却将成本转移给了借款人。银行究竟是“尽到了风控责任”,还是“把风险转嫁给保险,把成本转嫁给客户,把利润留给了自己”?
二问:“不买保险不放款”,标准的“强制搭售”还要狡辩到何时?
“不购买保险则不予放款”——这不是一位借款人的一面之词,而是多起投诉共有的核心描述。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通知,银行不得在发放贷款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等产品,不得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提供收费服务。《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则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和不符合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经营资质监管要求的合作机构提供的直接或变相增信服务,银行必须回归本源,把控核心风控环节。
恒丰银行的业务模式恰恰与此相悖:引入保险增信固然可以降低信贷风险敞口,但“不买保险不放款”的本质,是将借款人购买增信产品作为获得信贷服务的前置条件,剥夺了借款人“不购买同等风险控制产品就能获得贷款”的自主选择权。这不是“增信”,而是“要挟”。
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明确指出,根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行不得在发放贷款时强制捆绑、搭售保险等产品,不得利用业务便利强制指定第三方合作机构提供收费服务。如果“不买保险就不放款”的事实成立,就已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三问:恒丰银行客服说“仅是代扣”,为何不问问借款人的钱进了谁的账户?
面对投诉,恒丰银行客服的回应惊人统一:“银行仅负责代扣,保费由保险公司收取”。这一“代扣通道论”成功地将责任推给了保险公司,将争议焦点转移到了借款人与保险公司的两方纠葛中。
但这经不起最基本的推敲。一,银行是资金的提供方,是整个贷款行为的最终责任人。没有恒丰银行的资金,这笔贷款根本不会发生。银行对贷款的整个流程、合作方的行为、借款人的成本结构,负有不可推卸的审核和管控义务。二,银行是“代扣”的执行者。每一笔保费,都是从借款人的账户里,通过恒丰银行的系统划走的。银行清清楚楚知道每个月扣了多少钱、扣给了谁、扣的是什么名目。说“不知情”,难以令人信服。更重要的是,银行是这个业务模式的最大受益者之一。通过引入保险增信,银行可以把原本风险较高的客户“包装”成低风险客户,从而降低自己的坏账风险,扩大贷款规模。保费虽然进了保险公司的口袋,但银行拿到了稳定的利息收入,还转移了风险。
律师直言,恒丰银行作为实际放款方和每月本息及保费的统一代扣方,对该笔贷款的综合成本结构是“明知或应知”的。其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合作,负有全流程管控与合规把关义务。在明知选择贷款必须购买保险而未做充分提示的情况下仍持续代扣,银行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何谓“代扣通道”?不过是银行逃避责任的“遮羞布”罢了。
四问:名义利率搭保费马甲,综合年化利率已触“砍头息”红线,谁在推高借款成本?
借款人的IRR测算揭示了惊人的真相:4.6万元贷款叠加保费后的综合年化利率高达18.96%;贷款名义利率5.5%背后,却藏着高额保费和服务费。如果将这些费用加总,真实融资成本远超监管设定的利率红线。监管部门早已明确,金融机构不得通过费用拆分、打包收费等方式变相抬高借贷成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金融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的总和,如果超出司法保护上限(如年利率24%),或费用显著背离实际损失,消费者有权主张调减。若费用所对应的服务未实际提供或借款人非自愿购买,法院对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的部分应不予支持。恒丰银行的合作模式,正是通过保费、担保费、服务费的“结构化收费”,将真实融资成本推到近乎不合法的临界点。令人玩味的是,就在2025年,恒丰银行还被冠以“净息差逆势回升4个基点至1.56%”的业绩亮点。在股份行息差整体下行周期中实现“逆势回升”,其代价是否正是借款人被层层加码的融资成本?业绩“逆势”的背后,是借款人利益的“顺势”流失。
五问:2025年罚单超8000万、总行被罚6150万,恒丰银行究竟把钱花在了哪里?
“捆绑搭售”风波并非恒丰银行合规问题的第一次暴露。2026年刚刚过去四个月,恒丰银行已陆续收到多张监管罚单:郑州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被罚210万元;福州分行因违规办理授信业务被罚100万元;苏州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领到罚单。2025年全年,恒丰银行被监管处罚总金额超过8000万元,其中9月的一笔6150万元罚单涉及贷款、票据、理财等多个业务领域的严重违规。问题方向高度一致——“三查”不尽职、贷款管理不审慎、数据报送不合规。
耐人寻味的是,在合规问题频发的背景下,恒丰银行2025年报交出了一份颇为亮眼的成绩单:总资产突破1.61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71.59亿元,同比增长5.37%;净利润59.06亿元,同比增长10.25%。净息差逆势提升4个基点至1.56%,不良贷款率下降至1.35%,已连续7年下降。表面光鲜的财务数据与背后频发的合规处罚形成了刺眼的反差。2025年业已查明,恒丰银行的合作助贷模式通过“阳光闪贷保”“安逸花”等多个第三方渠道已运转数年,这恰恰是其利息净收入实现增长的动力来源之一。银行的经营增长,是否建立在牺牲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之上?2026年一季度业绩尚未正式公布,但合规处罚仍在继续,“捆绑搭售”风波无疑将给该行的品牌声誉和业务拓展带来严峻考验。
六问:助贷渠道的增信镰刀,为何被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此次被曝光的合作渠道涉及“阳光闪贷保”“安逸花”等多个第三方平台及恒丰多家分行。而这些渠道普遍默认的操作是:前端展示低息,后端捆绑高额保险。
问题的根源在于,银行作为资金方,对这些助贷渠道的增信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在合作利益的驱动下,助贷平台的“创新”不断向商业杠杆和收费极限延伸。银行本应成为借款人的“把关人”,却站在了合作方一边。2025年4月,相关监管文件已明确要求银行对助贷业务中的合作机构实施“白名单+利率红线”组合拳。然而从恒丰银行目前的业务实践来看,这些“红线”似乎并未被执行到位。六部门早前规范信贷融资收费的通知中已明确规定,银行应严禁将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实质性职责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以防止间接推高融资成本。恒丰银行的反向做法,恰恰是在转移核心风控职责。这张“隐形镰刀”,银行不仅看见了,还帮忙挥着。
七问:恒丰银行的“阳光闪贷保”——阳光下的合规,还是阳光下的收割?
恒丰银行与“阳光闪贷保”的合作,表面上是“银行+保险”的合法增信,底层逻辑却是对普惠金融的背离。银行需要保险来增信,银行用保费覆盖了坏账风险;保险公司则以借款人缴纳的高额保费充实利润表;借款人成为唯一承担所有成本的一方。
这本应是一个三赢的局面。但问题是,借款人从未被给予“无需保险也能获得贷款”的选项。整个产品设计中,借款人的知情权位居最末端,综合成本的真实性被层层运营成本掩盖。律师建议,遭遇此类问题的消费者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注意收集保存贷款合同、投保单、扣款银行流水,以及贷款宣传页面截图和与业务人员的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当“阳光”成为“收割”的代名词,金融的“防身术”就变成了消费者的“遭罪课”。恒丰银行是否应该认真考量,与“阳光闪贷保”等第三方搭建的信贷保险生态,究竟是服务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普通家庭,还是挖了一条伤害客户信任的“沟壑”?
八问:年报秀肌肉,贷款业务伤筋动骨,消费者权益顾不顾?
2025年报中,恒丰银行重点突出“规模、效益、质量协同提升”:贷款和垫款总额9272.42亿元,增幅7.68%,吸收存款总额9280.43亿元,增幅7.41%。亮眼的规模增长数据令人振奋,但借款人关心的不是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规模,而是自己的钱包是否被“啃噬”。
恒丰银行的批发业务增长固然是核心经营指标,但零售贷款和个人信贷产品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才是银行信誉的“地基”。恒丰银行2023年度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显示,该行全年受理消费投诉15887件,其中个人贷款投诉2733件(占比17.2%),信用卡投诉占比更高达46.5%。2025年罚单总额破8000万,只是冰山一角。“捆绑搭售”的保费争夺战,实质上揭示了银行重对公、轻个人,重指标、轻风控的经营偏差。恒丰银行总行2025年曾表态将“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但这项承诺应当落实在每一笔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之中,落实到每一位借款人清晰可见的综合成本披露之中,而不是停留在定期报告的战略描述里。
九问:从“治愈”到“致命”,银行内控何时不再“两张皮”?
2017年股东大会期间,恒丰银行因原董事长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全面重组成立新领导班子。几年过去了,银行的不良率持续下降,资本充足率等主要指标稳步抬升,但贷款管理不审慎、数据报送不合规以及“捆绑搭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却反复出现。
在合规管理上,恒丰银行呈现出典型的“两张皮”现象:总部战略文件倡导高质量发展,分行却追求短期业绩指标;年报宣传服务普惠金融,投诉平台却堆积着被高昂保费压得喘不过气的借款人;合规团队频繁强调整改,业务团队却在急功近利的利益冲动下选择漠视风险。从“重症监护”到“出院康复”,恒丰银行用了近十年重塑形象。但如果“捆绑搭售”这类侵蚀客户信任的“慢性病”得不到根治,再漂亮的资产负债数据也难以挽回流失的品牌价值。正如业内人士所言,恒丰银行与广发银行作为目前仅有的两家未上市的股份行,均曾在2025年收到千万级巨额罚单,反映出这两家银行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存在短板,风控管理和合规建设均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大力度坚决整改,并且整改要落地见效。
十问:“代扣通道”的遮羞布,究竟还能挂多久?
“捆绑搭售”“隐秘保费”“推诿切割”——这些投诉和争议如果视为个案,可能是某分行的操作失误或个别渠道的不规范。但当50万、17万、4.6万等多个案例,在多个平台、多个地区、多个合作渠道反复出现时,问题的性质便已发生根本性变化:这不是“插曲”,而是“旋律”。
恒丰银行若真心“坚持稳健经营”,必须系统排查该行个人贷款业务的第三方合作模式,全面排查所有合作渠道是否存在强制搭售保险、隐性收费等问题。其对资金方是否履行了告知借款人综合年化利率的义务、是否确保保险购买是客户真实自愿、不购买保险是否也能同等获得贷款——这些必须用透明、合规的行动回答。否则,“代扣通道”四个字,终究会被消费者和监管层掀翻。
在股份行阵营中,资产规模超1.6万亿的恒丰银行位于末列。如果不能在合规和风控建设上迈过这道坎,其未来发展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信任赤字。资本市场有一句老话:信任一旦被透支,把利息收入做得再高,也不会被市场给予溢价。法治市场也有一句公理:捆绑搭售这一枪一旦响起,没有人是赢家。对恒丰银行而言,现在要做的不是继续和借款人捉迷藏,而是用彻底的整改告诉公众——绑在资金链上的那把“镰刀”,真的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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