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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三部门联合推动创新科技金融服务贷款投放新举措

来源:CFN 大河   2026年04月30日 22时56分

2018-8-24-人民银行-5.jpg



CFN | 大河   版权图片 | 微摄


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 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支持范围、优化再贷款管理、提升贷款服务质效三个方向推出新一轮政策举措。

这并非一项孤立的政策发布。

2026年开年以来,央行已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从8000亿元大幅增加至1.2万亿元,同时将再贷款利率由1.5%下调至1.25%;中央财政同步推出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如果说这些先期调整是政策框架的“扩容”与“降价”,那么此次三部门《通知》,则是在此基础上对政策落地的“精细化管理”。

从战略定位上看,此番布局承担着双重使命:一是以金融资源精准支持科技创新,助力科技强国战略落地;二是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拉动有效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前者关乎供给侧的技术突围,后者关乎需求侧的内需提振。将两者置于同一政策框架中,体现了“供给创造需求、需求牵引供给”的协同逻辑。本文将从扩大范围、工具组合、执行机制和风险平衡四个维度,梳理《通知》的政策脉络与潜在影响。

扩围的深层逻辑:从“规模驱动”到“创新驱动”的信号?

《通知》最核心的变化在于对支持范围的实质性扩大,它释放出的信号远不止于“覆盖面更广”这么简单。

在科技金融领域,政策首次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再贷款政策支持领域。这一调整的深层逻辑在于,传统的科技信贷评价体系长期偏重资产规模和财务报表,而研发投入是一个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核心指标,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外溢效应。将“研发投入水平”作为准入门槛,实质上是要求金融机构从看报表转向看创新潜力——这一转变意味着对银行信贷审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设备更新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贷款支持范围扩展至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设施农业、消费商业设施等14个领域。从横向维度看,扩围领域覆盖了高端制造、人工智能、农业现代化、消费升级等多个横截面,体现了产业链和供给侧两端同时发力的导向。从纵向维度看,部分领域的设备更新迭代周期短、技术代际更替快,以人工智能为例,《通知》明确要求“着力做好对企业购买人工智能设备和软件服务的金融服务”,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配套数据揭示了扩围的现实基础。2024年和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合计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1.3万余个设备更新项目,累计带动总投资超1.8万亿元,支撑全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分别同比增长15.7%和11.8%,分别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2个和1.8个百分点。在高技术制造业领域,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较2023年累计提升1.4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较2023年累计提升3.2个百分点。上述数据表明,扩围的方向具有实证基础——是过去两年政策效果的延伸,而非凭空设计。但扩围后的项目筛选和风控难度也将相应增加,这对银行的项目评估能力和政策执行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民营中小企业方面,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总额度扩大至1.2万亿元后,将研发投入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意味着政策涵盖的科创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但如何精准识别“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企业、避免范围扩大后的资源稀释,是执行层面的关键考验。

“再贷款+财政贴息”组合拳:杠杆和降本的乘数效应

此次《通知》与2026年1月央行增加再贷款额度、3月四部门优化贴息政策构成了完整的政策“组合拳”。

从工具结构看,“再贷款”在资金端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金融机构向清单内项目发放贷款,可按贷款余额的60%从央行获得再贷款资金,利率仅为1.25%;“财政贴息”在客户端降低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两者叠加的乘数效应值得关注。以一笔1000万元的2年期设备更新贷款为例,假设贷款执行利率为3.5%,叠加1.5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承担的利率降至2.0%,2年累计节省利息支出30万元。与此同时,央行按贷款余额60%向银行提供1.25%的再贷款资金,银行获得的低成本资金与原贷款息差进一步拓宽了其放贷空间和定价弹性。这种“资金端成本降低+客户端成本补贴”的双向安排,使政策的传导效率最大化。

据不完全统计,2026年以来,各部门累计向银行推送了5批次备选项目,总量达2.38万个。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同设计已基本成型,但银行作为中间渠道是否能够有效承接、偏好的信贷准入标准是否能够灵活匹配实际需求,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传导机制的实际效力。而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酌情延长,这要求银行在具有政策窗口期特征的框架下加快识别与投放节奏。工商银行在设备更新贴息领域的贷款余额已超过1400亿元,保持同业领先,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组合政策正在被头部银行积极响应。

执行机制的升级:从“多头跑”到“绿色通道”的流程再造

《通知》在操作层面的优化同样不可忽视,反映了政策设计者对过去执行难点的针对性改进。

在申贷流程上,各经办银行被要求开辟审贷“绿色通道”,优化产品服务,加大信贷额度和转移定价等资源倾斜。贴息流程也已优化为“预拨+结算”模式——省级财政部门向经办银行预拨贴息资金,银行按月汇总申请,省级财政部门集中并联审核,不再需要经过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日常审核环节。同时,财政贴息不再以贷款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实际操作门槛。

在经办银行范围上也实现了显著扩围。目前的26家经办银行已覆盖主要国有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头部城商行,包括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这有助于将政策红利传导至更广泛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企业层面的获得感是检验执行机制的最终标尺。目前政策传导的主要堵点可能在于——项目申报审核环节与实际银行信贷审批环节之间如何高效衔接。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企业自主申报,到各级发改部门审核、发改委推送至银行清单、银行独立审批放款,全链条上任何一处的效率短板都可能影响政策最终落地效果。《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跟踪监测和部门协同”,说明监管部门已意识到全链条协同效率是决定政策落地效果的关键变量。

风险敞口:支持扩大后的信贷质量新课题

政策力度加码的同时,新的风险课题也在浮现。

从贷款投放的基础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在2025年末已达到3.63万亿元,同比增长19.8%,增速比各项贷款高出13.6个百分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为50.2%,高新技术企业获贷率为57.6%。这些数据表明,科技金融的信贷投放已进入较为活跃的阶段,但同时也意味着商业银行在科技领域的信用风险敞口正在快速累积。

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传统抵押物、经营历史较短、收入波动大,其信用评估高度依赖对技术前景和行业赛道的判断,这对银行传统信贷审核体系构成了实质性挑战。部分银行已在积极通过数字化转型解决这一问题。例如,招商银行持续推进“AI First”战略。但从全行业层面看,科技信贷的专业能力和风控体系建设仍处在推进过程中。

设备更新贷款同样面临类似的风险特征。贷款期限较长,企业投资回收周期与技术迭代速度之间可能存在错配。特别是《通知》将支持范围扩展至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迭代较快的领域后,设备技术的快速贬值风险需要银行在审批中予以重点关注。央行通过再贷款引导银行更多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资金成本,但信用风险本身需要银行自主识别并独立承担,再贷款的定向投放效应并不能直接降低信贷违约概率。

中金评论:好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好企业”身上?

三部门《通知》的核心导向是比较清晰的——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领域精准流动,为产业转型升级营造有利的金融服务环境。

但政策从文件到落地,往往面临“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考验—最终绩效取决于多方条件:银行能否突破传统风控模式,真正建立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评估能力;企业能否按照项目合规要求完成申报程序,这一操作门槛本身对中小企业提出了基础性的要求;监管部门能否在激励投放与控制不良之间找到动态平衡。

从政策工具角度看,再贷款+财政贴息的组合设计大幅降低了资金成本和融资成本,但“便宜的钱”若无法精准触达真正具备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可能造成资源错配。因此,评审机制是关键——企业是否经由发改委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严格筛选进入国家备选项目清单,是确保资源不过度“撒胡椒面”的第一道筛子。完整的全链条管控机制——从项目审核到银行审贷再到财政贴息——将直接关系到政策能否精准命中科技创新这个靶心。

从长期战略效果的角度审慎评估,设备更新支持扩围后形成的有效投资增量,能否在“十五五”期间拉动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持续增长,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获得再贷款支持后的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成效,将是评估这套政策组合拳是否发挥预期效应的中长期尺标。

政策框架是对的,力度也有了,接下来要看的是执行精度、识别能力和传导效力的综合集成能力。银行业有句老话:信贷投放的质量决定着银行的生存质量。对于科技创新类贷款来说,质量二字的分量更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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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三部门联合推动创新科技金融服务贷款投放新举措

来源:CFN 大河   2026年04月30日 22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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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N | 大河   版权图片 | 微摄


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 进一步支持设备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支持范围、优化再贷款管理、提升贷款服务质效三个方向推出新一轮政策举措。

这并非一项孤立的政策发布。

2026年开年以来,央行已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从8000亿元大幅增加至1.2万亿元,同时将再贷款利率由1.5%下调至1.25%;中央财政同步推出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如果说这些先期调整是政策框架的“扩容”与“降价”,那么此次三部门《通知》,则是在此基础上对政策落地的“精细化管理”。

从战略定位上看,此番布局承担着双重使命:一是以金融资源精准支持科技创新,助力科技强国战略落地;二是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拉动有效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前者关乎供给侧的技术突围,后者关乎需求侧的内需提振。将两者置于同一政策框架中,体现了“供给创造需求、需求牵引供给”的协同逻辑。本文将从扩大范围、工具组合、执行机制和风险平衡四个维度,梳理《通知》的政策脉络与潜在影响。

扩围的深层逻辑:从“规模驱动”到“创新驱动”的信号?

《通知》最核心的变化在于对支持范围的实质性扩大,它释放出的信号远不止于“覆盖面更广”这么简单。

在科技金融领域,政策首次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再贷款政策支持领域。这一调整的深层逻辑在于,传统的科技信贷评价体系长期偏重资产规模和财务报表,而研发投入是一个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核心指标,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外溢效应。将“研发投入水平”作为准入门槛,实质上是要求金融机构从看报表转向看创新潜力——这一转变意味着对银行信贷审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设备更新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贷款支持范围扩展至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设施农业、消费商业设施等14个领域。从横向维度看,扩围领域覆盖了高端制造、人工智能、农业现代化、消费升级等多个横截面,体现了产业链和供给侧两端同时发力的导向。从纵向维度看,部分领域的设备更新迭代周期短、技术代际更替快,以人工智能为例,《通知》明确要求“着力做好对企业购买人工智能设备和软件服务的金融服务”,以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配套数据揭示了扩围的现实基础。2024年和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合计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1.3万余个设备更新项目,累计带动总投资超1.8万亿元,支撑全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分别同比增长15.7%和11.8%,分别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2个和1.8个百分点。在高技术制造业领域,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较2023年累计提升1.4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较2023年累计提升3.2个百分点。上述数据表明,扩围的方向具有实证基础——是过去两年政策效果的延伸,而非凭空设计。但扩围后的项目筛选和风控难度也将相应增加,这对银行的项目评估能力和政策执行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民营中小企业方面,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总额度扩大至1.2万亿元后,将研发投入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意味着政策涵盖的科创企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但如何精准识别“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企业、避免范围扩大后的资源稀释,是执行层面的关键考验。

“再贷款+财政贴息”组合拳:杠杆和降本的乘数效应

此次《通知》与2026年1月央行增加再贷款额度、3月四部门优化贴息政策构成了完整的政策“组合拳”。

从工具结构看,“再贷款”在资金端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金融机构向清单内项目发放贷款,可按贷款余额的60%从央行获得再贷款资金,利率仅为1.25%;“财政贴息”在客户端降低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两者叠加的乘数效应值得关注。以一笔1000万元的2年期设备更新贷款为例,假设贷款执行利率为3.5%,叠加1.5个百分点的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承担的利率降至2.0%,2年累计节省利息支出30万元。与此同时,央行按贷款余额60%向银行提供1.25%的再贷款资金,银行获得的低成本资金与原贷款息差进一步拓宽了其放贷空间和定价弹性。这种“资金端成本降低+客户端成本补贴”的双向安排,使政策的传导效率最大化。

据不完全统计,2026年以来,各部门累计向银行推送了5批次备选项目,总量达2.38万个。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同设计已基本成型,但银行作为中间渠道是否能够有效承接、偏好的信贷准入标准是否能够灵活匹配实际需求,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传导机制的实际效力。而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2月31日,后续可酌情延长,这要求银行在具有政策窗口期特征的框架下加快识别与投放节奏。工商银行在设备更新贴息领域的贷款余额已超过1400亿元,保持同业领先,一定程度上印证了组合政策正在被头部银行积极响应。

执行机制的升级:从“多头跑”到“绿色通道”的流程再造

《通知》在操作层面的优化同样不可忽视,反映了政策设计者对过去执行难点的针对性改进。

在申贷流程上,各经办银行被要求开辟审贷“绿色通道”,优化产品服务,加大信贷额度和转移定价等资源倾斜。贴息流程也已优化为“预拨+结算”模式——省级财政部门向经办银行预拨贴息资金,银行按月汇总申请,省级财政部门集中并联审核,不再需要经过财政部当地监管局的日常审核环节。同时,财政贴息不再以贷款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实际操作门槛。

在经办银行范围上也实现了显著扩围。目前的26家经办银行已覆盖主要国有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头部城商行,包括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这有助于将政策红利传导至更广泛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企业层面的获得感是检验执行机制的最终标尺。目前政策传导的主要堵点可能在于——项目申报审核环节与实际银行信贷审批环节之间如何高效衔接。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企业自主申报,到各级发改部门审核、发改委推送至银行清单、银行独立审批放款,全链条上任何一处的效率短板都可能影响政策最终落地效果。《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跟踪监测和部门协同”,说明监管部门已意识到全链条协同效率是决定政策落地效果的关键变量。

风险敞口:支持扩大后的信贷质量新课题

政策力度加码的同时,新的风险课题也在浮现。

从贷款投放的基础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在2025年末已达到3.63万亿元,同比增长19.8%,增速比各项贷款高出13.6个百分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为50.2%,高新技术企业获贷率为57.6%。这些数据表明,科技金融的信贷投放已进入较为活跃的阶段,但同时也意味着商业银行在科技领域的信用风险敞口正在快速累积。

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传统抵押物、经营历史较短、收入波动大,其信用评估高度依赖对技术前景和行业赛道的判断,这对银行传统信贷审核体系构成了实质性挑战。部分银行已在积极通过数字化转型解决这一问题。例如,招商银行持续推进“AI First”战略。但从全行业层面看,科技信贷的专业能力和风控体系建设仍处在推进过程中。

设备更新贷款同样面临类似的风险特征。贷款期限较长,企业投资回收周期与技术迭代速度之间可能存在错配。特别是《通知》将支持范围扩展至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迭代较快的领域后,设备技术的快速贬值风险需要银行在审批中予以重点关注。央行通过再贷款引导银行更多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资金成本,但信用风险本身需要银行自主识别并独立承担,再贷款的定向投放效应并不能直接降低信贷违约概率。

中金评论:好政策能否真正落到“好企业”身上?

三部门《通知》的核心导向是比较清晰的——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和设备更新领域精准流动,为产业转型升级营造有利的金融服务环境。

但政策从文件到落地,往往面临“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考验—最终绩效取决于多方条件:银行能否突破传统风控模式,真正建立适合科技型企业的信用评估能力;企业能否按照项目合规要求完成申报程序,这一操作门槛本身对中小企业提出了基础性的要求;监管部门能否在激励投放与控制不良之间找到动态平衡。

从政策工具角度看,再贷款+财政贴息的组合设计大幅降低了资金成本和融资成本,但“便宜的钱”若无法精准触达真正具备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可能造成资源错配。因此,评审机制是关键——企业是否经由发改委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严格筛选进入国家备选项目清单,是确保资源不过度“撒胡椒面”的第一道筛子。完整的全链条管控机制——从项目审核到银行审贷再到财政贴息——将直接关系到政策能否精准命中科技创新这个靶心。

从长期战略效果的角度审慎评估,设备更新支持扩围后形成的有效投资增量,能否在“十五五”期间拉动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持续增长,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获得再贷款支持后的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成效,将是评估这套政策组合拳是否发挥预期效应的中长期尺标。

政策框架是对的,力度也有了,接下来要看的是执行精度、识别能力和传导效力的综合集成能力。银行业有句老话:信贷投放的质量决定着银行的生存质量。对于科技创新类贷款来说,质量二字的分量更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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