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6年04月13日 12时50分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工作,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8章129条,基本延续原有章节体例,主要是将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准入政策、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最新监管规定和要求纳入行政许可办法予以明确,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内部审查流程、审批事权划分及有关事项的报告路径等进行调整优化。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cyhs_zhc@nfra.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许可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农村银行司(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许可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
附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