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金融中介成社会公害,需全民参与严厉打击
来源:金透社 2026年03月19日 12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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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一场场针对金融领域“黑灰产”的雷霆行动在全国展开。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行动战果令人触目惊心:立案查处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这些数字背后,是非法金融中介这一社会毒瘤的真实面目——它们正以产业化、职业化、隐蔽化的方式,侵蚀金融秩序,吞噬百姓财富,已然成为必须全社会共同面对的公害。
触目惊心:非法金融中介的三大危害
非法金融中介的危害,首先体现在对百姓财富的直接掠夺上。在广东中山公安机关侦破的一起案件中,周某某等人成立多家“欣某系”关联公司,以“4折解债”为幌子,向全国28个省份1.4万名负债客户吸收解债资金9亿余元。这些受害者本就陷入债务困境,却被不法分子以“帮助解债”之名骗走仅剩的积蓄,境况雪上加霜。
在保险领域,“代理退保”黑产同样猖獗。犯罪团伙假借法务公司、咨询公司名义,广泛发布“代理高额退保”不实信息,怂恿投保人委托其“维权”,胁迫保险公司支付超出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退保金,并从中收取高额佣金。这种行为不仅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更让投保人失去保险保障,陷入更深的财务风险。
更令人警惕的是,部分职业律师和催收机构专业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在利益驱使下加入“反催收”团队,成为职业投诉人、代理人。这些专业人士的参与,使非法金融中介的运作更加“专业化”,欺骗性更强,危害更大。
产业化运作:一个完整的地下产业链
当前非法金融中介已不再是零散的个体作案,而是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从虚假广告投放、提供“对抗”教程、定制统一话术,到伪造虚假证明、代为谈判协商,每个环节都有专门团队负责。这种产业化运作模式,使非法中介能够批量作业、快速复制,短时间内危害范围迅速扩大。
在信贷领域,犯罪团伙组织“职业背债人”,针对性地挑选、控制“白户”(未办理过信用卡和贷款的人),采取伪造虚假工作证明、虚构个人账户交易流水等方式进行“包装”,骗取银行信贷资金后恶意逃废债务。一起案件中,宫某林等人利用38名“白户”骗取银行无抵押汽车消费贷款734.4万元,造成银行损失676.5万元。这些“职业背债人”有的明知参与骗贷,有的被蒙蔽利用,但最终都面临法律追责或征信惩戒的双重“惩戒”。
“租机贷”则是非法放贷的新变种。不法分子打着“信用租赁”“0元购机”的旗号,诱导急需资金者租赁手机后立即变现,消费者实际拿到少量现金,却要按手机原价分期支付“租金”,实际年化利率动辄数百甚至上千个百分点。深圳姜女士通过租机套现14余万元,最终背负42万元债务,年化利率高达800%。
治理攻坚:行刑联动重拳出击
面对愈演愈烈的非法金融中介乱象,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手出击,打出一套组合拳。2025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制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规定,夯实联合执法的制度基础。6月至11月,两部门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集群打击,形成“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截至2025年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上海、重庆、浙江、江苏等地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罪名适用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上海金融监管局全年联合公安机关破获银行保险领域相关案件1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0余名,摧毁犯罪集团40多个。
在司法层面,对非法金融中介的打击正从“个案处置”走向“穿透式定罪”。在第二批金融领域“黑灰产”典型案例中,监管部门将非法放贷中收取的各项费用合并计算,与直接收取的利息统一纳入“非法放贷利息”范畴,直击非法放贷牟利本质。这种“穿透式”认定,有效破解了不法分子通过拆分费用规避利率红线的难题。
全民参与:构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尽管打击成效显著,但非法金融中介治理仍面临诸多挑战。行为辨识难、性质认定难、信息追踪难,是公安机关总结的三大难点。不法分子利用新技术手段,产品多层嵌套,上下游产业链分工明确,犯罪国际化趋势明显,隐蔽性越来越强。
正因如此,打击非法金融中介不能仅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必须凝聚全社会共识,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2025年10月,北京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市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发布《关于打击治理金融黑灰产的联合倡议书》,从协同共享信息、联动健全机制、规范权益保护、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多方互动、恪守合理维权底线、普及防范教育等七个方面发出倡议。
对于广大金融消费者而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是第一道防线。金融监管部门反复提醒,凡是遇到打着“债务减免”“征信修复”“全额退保”等极具诱惑力旗号的推介,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维护合法权益,拒绝参与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
对于网络平台而言,需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对入驻主体资质核验、信息发布及风险事件处置的全流程管控义务,有效阻断黑灰产互联网传播渠道。强化平台内容审核,提升对非法中介、网络黑嘴的识别能力,推动算法流量守正向善。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要以消费者实际需求为导向,优化产品和服务,完善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高效解决金融消费者合理诉求,从源头上压缩非法中介生存空间。
分析与评论:铲除毒瘤需久久为功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金融领域“黑灰产”集群打击行动,既是一场精准亮剑的攻坚战,也是一场筑牢根基的持久战。近300亿元的涉案金额、1500余起立案案件、200余个被打掉的职业化犯罪团伙,这些数字充分说明非法金融中介已不是简单的市场乱象,而是必须全社会共同面对的公害和毒瘤。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打击力度加大,犯罪手法将更趋隐蔽复杂。部分职业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参与,使非法中介更具欺骗性;新技术的应用,使作案手段更加隐蔽。这意味着治理工作不能指望一蹴而就,必须持续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金融监管部门已经明确,2026年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同时,推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然而,监管再严、打击再狠,也无法完全替代公众自身的防范意识。每一笔被骗的资金,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辛酸;每一次轻信谎言,都在助长黑产的嚣张气焰。只有全民参与、全民监督,让非法金融中介无处遁形,才能真正铲除这一社会毒瘤,营造清朗、安全、可信的金融生态环境。这既是监管的使命,也是平台的责任,更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