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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二十年:金融反腐对 “老银行人” 的历史审判

来源:金透财经   2025年07月22日 15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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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透财经 | 陈堃  源自新浪金融法眼


在金融领域,银行金库的铁门即便坚固无比,却难以抵御内控缺失下权力寻租的暗流涌动。近期,裁判文书网披露的(2025)津02刑更1号审查决定书,将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华耀纲的案件再度拉回公众视野,也让金融反腐的力度与决心昭然若揭。

华耀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70万元。在交付执行前,他及其辩护人以身患严重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天津市公安医院诊断,华耀纲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医学条件,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后复查。这场审判,为一位在金融系统深耕四十余年的 “老银行人” 的政治与职业轨迹画上了沉重的句号。退休八年之后,华耀纲仍未能逃脱法律严惩,成为金融领域 “倒查二十年” 行动中的典型案例。

华耀纲案于2023年12月13日曝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与天津市纪委监委宣布对其展开审查调查,彼时距离他从工行退休已近十年。历经五个月的深入调查,2024年5月21日,官方通报了对华耀纲的处分决定: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通报中,华耀纲的违纪违法行为被一一揭露。在政治纪律方面,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放弃政治责任,对分行管党治党不力,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甚至对抗组织审查。廉洁纪律层面,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与旅游安排,公车私用;在员工入职、职务调动等人事事项上,肆意违反组织原则为他人谋利;毫无廉洁意识,要求下级机构用公款购置家具供个人使用,借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利益,以房产交易为手段大肆敛财,还违规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收受下属礼品礼金。工作纪律上,他严重不负责任,瞒案不报,违规插手干预贷款发放,违反监管要求盲目放贷,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还将公有财物占为己有。通报中 “以房为媒收钱敛财” 的表述,揭示了其腐败手段的隐蔽性与复杂性,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华耀纲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依然 “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华耀纲出生于1957年4月,早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层支行任职。1985年1月,他踏入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开启了长达32年的工行职业生涯。1994年,他升任天津分行副行长,2003年调任重庆分行行长,2006年重回天津分行担任 “一把手” 直至2014年。2014年1月,华耀纲转任工行总行教育部总经理兼宣传部部长。2017年10月,年满60岁的他从工行退休。然而,退休并未真正结束他的 “金融生涯”,2018年6月,华耀纲出任天津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据年报显示,2022年他在该职位领取薪金20.1万元。在华耀纲被查当日,天津银行迅速发布公告,宣布其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且由于他的离职,天津银行在独立董事人数及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方面,暂时无法满足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需尽快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

在法律程序推进过程中,2024年5月16日,华耀纲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正式逮捕,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24年12月3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但在交付执行前夕,案件因华耀纲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出现转折,法院经审查后基于其身体状况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华耀纲被查之后,工行天津分行继任行长蒋伟也于2024年10月落马,并于2025年5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蒋伟长期在工行系统工作,曾任绍兴市分行行长、陕西省分行副行长等职,2016年至2022年期间担任工行天津分行行长,后调任工商银行杭州金融研修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显示,蒋伟同样丧失理想信念,作风腐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组织原则,廉洁底线失守,不正确履职且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融资贷款、项目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金融腐败不仅侵蚀金融机构的根基,更对金融市场秩序与国家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惩治金融腐败与防控金融风险,是维护金融安全、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体两面。2024年4月,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发文指出,金融腐败屡禁不止,作风建设问题突出,管党治党的严格氛围尚未真正形成,强调要强化金融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政商 “旋转门”、“逃逸式辞职” 等突出问题。2025 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强制要求金融机构设立首席合规官,旨在从源头遏制内部违规行为。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金融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阶段,为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华耀纲案以及后续相关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国家在金融反腐领域 “倒查二十年”、绝不姑息的坚定决心。金融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的核心枢纽,其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的金融从业者,只要触犯法律红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系列案件也为整个金融行业敲响警钟,合规经营、廉洁从业应成为每一位金融从业者坚守的底线。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与落实,金融监管将持续强化,金融领域的腐败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从而为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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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二十年:金融反腐对 “老银行人” 的历史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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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透财经 | 陈堃  源自新浪金融法眼


在金融领域,银行金库的铁门即便坚固无比,却难以抵御内控缺失下权力寻租的暗流涌动。近期,裁判文书网披露的(2025)津02刑更1号审查决定书,将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华耀纲的案件再度拉回公众视野,也让金融反腐的力度与决心昭然若揭。

华耀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70万元。在交付执行前,他及其辩护人以身患严重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天津市公安医院诊断,华耀纲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医学条件,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后复查。这场审判,为一位在金融系统深耕四十余年的 “老银行人” 的政治与职业轨迹画上了沉重的句号。退休八年之后,华耀纲仍未能逃脱法律严惩,成为金融领域 “倒查二十年” 行动中的典型案例。

华耀纲案于2023年12月13日曝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与天津市纪委监委宣布对其展开审查调查,彼时距离他从工行退休已近十年。历经五个月的深入调查,2024年5月21日,官方通报了对华耀纲的处分决定: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通报中,华耀纲的违纪违法行为被一一揭露。在政治纪律方面,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放弃政治责任,对分行管党治党不力,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甚至对抗组织审查。廉洁纪律层面,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与旅游安排,公车私用;在员工入职、职务调动等人事事项上,肆意违反组织原则为他人谋利;毫无廉洁意识,要求下级机构用公款购置家具供个人使用,借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利益,以房产交易为手段大肆敛财,还违规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收受下属礼品礼金。工作纪律上,他严重不负责任,瞒案不报,违规插手干预贷款发放,违反监管要求盲目放贷,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同时还将公有财物占为己有。通报中 “以房为媒收钱敛财” 的表述,揭示了其腐败手段的隐蔽性与复杂性,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华耀纲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依然 “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华耀纲出生于1957年4月,早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层支行任职。1985年1月,他踏入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开启了长达32年的工行职业生涯。1994年,他升任天津分行副行长,2003年调任重庆分行行长,2006年重回天津分行担任 “一把手” 直至2014年。2014年1月,华耀纲转任工行总行教育部总经理兼宣传部部长。2017年10月,年满60岁的他从工行退休。然而,退休并未真正结束他的 “金融生涯”,2018年6月,华耀纲出任天津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据年报显示,2022年他在该职位领取薪金20.1万元。在华耀纲被查当日,天津银行迅速发布公告,宣布其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且由于他的离职,天津银行在独立董事人数及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等方面,暂时无法满足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需尽快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

在法律程序推进过程中,2024年5月16日,华耀纲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正式逮捕,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2024年12月3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但在交付执行前夕,案件因华耀纲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出现转折,法院经审查后基于其身体状况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华耀纲被查之后,工行天津分行继任行长蒋伟也于2024年10月落马,并于2025年5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蒋伟长期在工行系统工作,曾任绍兴市分行行长、陕西省分行副行长等职,2016年至2022年期间担任工行天津分行行长,后调任工商银行杭州金融研修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显示,蒋伟同样丧失理想信念,作风腐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组织原则,廉洁底线失守,不正确履职且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融资贷款、项目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金融腐败不仅侵蚀金融机构的根基,更对金融市场秩序与国家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惩治金融腐败与防控金融风险,是维护金融安全、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体两面。2024年4月,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发文指出,金融腐败屡禁不止,作风建设问题突出,管党治党的严格氛围尚未真正形成,强调要强化金融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政商 “旋转门”、“逃逸式辞职” 等突出问题。2025 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强制要求金融机构设立首席合规官,旨在从源头遏制内部违规行为。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金融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阶段,为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华耀纲案以及后续相关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国家在金融反腐领域 “倒查二十年”、绝不姑息的坚定决心。金融行业作为国家经济的核心枢纽,其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的金融从业者,只要触犯法律红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系列案件也为整个金融行业敲响警钟,合规经营、廉洁从业应成为每一位金融从业者坚守的底线。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与落实,金融监管将持续强化,金融领域的腐败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从而为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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